销售的商品,没有条形码行不行?

什么是商品条码?

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包括零售商品、储运包装商品、物流单元、参与方位置等的代码与条码标识。

通过扫描商品条码,可以查找到该商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商、规格、数量、价格、生产日期、防伪信息等等,商品条码本身是不包含这类信息的,它相当于进入商品信息数据库的“关键字索引”。

在我国,企业若要使用商品条码,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申请手续。目前,我国商品条码前缀码为690-696。商品条码(EAN-13)的注册及续展费用是每家企业应缴费用,与使用商品条码的数量无关。

商品条码与商品原产地无关?

随着消费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百姓生活品质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商超中选择购买进口商品,在购买产品时经常听到促销员介绍:“先生/女士您好,这是来自某某国家生产的原装进口商品,您可以通过商品外包装上的条码确定原产地……”许多消费者拿着国产商品与进口商品进行条码比对后,大部分消费者坚信,通过条码来辨别商品的原产地是最直观的方法,但事实真的如此么?

 

 

 

消费者在商超中见到最多的条码是以690-699开头的商品,这三位数是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分配给中国的前缀码,仅代表使用该条码的企业是在中国申请的商品条码使用资质,不能用于标识产品的原产地,其原产地或者分装地可能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当条码的前缀码非690-699时,商品的原产国也可能是中国。由此可见,消费者通过商品条码来判断商品的原产地,此方法不可靠。商品条码编码分配规则中也有规定,同种贸易项目在不同地点生产,如果制造商同属于一个法人实体,则采用相同的编码:在不同地域销售的相同种类贸易项目的编码相同。也就是说,同一个厂商在不同城市、不同国家自己的工厂里生产同一种产品,这些产品拥有相同的条码;而同一种产品,即使最终将销往不同的国家,它们的条码也是相同的;至于产品分装,也属于商品生产的一个环节,同样不违背以上原则。所以,用商品条码来判断商品原产地的做法是不严谨的,与分装或者原装无直接关系。

商品条码应用案例分享-新疆吐鲁番的哈密瓜如何打造品牌效应?

自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成立以来,已为我国众多企业、机构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

帮码小编在此借助案例分享介绍商品条码在人们生活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话题,合理使用商品条码可以成功地实现食品安全追溯,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监管追溯

新疆吐鲁番的哈密瓜历来闻名海内外,受到人们的欢迎。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冒牌“哈密瓜”的出现,致使吐鲁番的哈密瓜销量锐减。

当地的哈密瓜生产企业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给每一个零售包装的哈密瓜或一箱包装不同的哈密瓜都印制上商品条码(UCC/EAN-128条码)

通过使用商品条码,消费者可以清楚地追溯到每一个哈密瓜的产地、采摘日期、净重、品种及种植农户的相关信息,以及产地环境、化肥施用等情况

哈密瓜的追溯系统大大加强了吐鲁番地区哈密瓜的质量控制,打造了品牌效应。

 

在商品条码使用一年后,当地使用条码的吐鲁番哈密瓜种植面积由原来的3000亩增加到现在的1.3万亩,使用条码的哈密瓜销售价格也由原先的2元/公斤上升到现在的10元/公斤。

新疆吐鲁番地区的哈密瓜生产企业通过使用商品条码,不仅提高了哈密瓜的品牌影响力,也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Q: 哪些商品可以使用商品条码?

A; 所有进入流通领域的合法商品均可以申请商品条码。

3·15质监局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商品条形码》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临近,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文件要求,联合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开展了商品条码应用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在售商品是否存在生产商使用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商品条码的行为,是否存在使用已注销或过期未续展商品条码的行为以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其他影响商品条码正常使用的行为, 检查对象主要是市区各大超市

国家各地质监局在开展的两次突击执法活动中,执法人员及条码工作人员利用专用设备和条码检查软件现场抽查了200余种商品,发现个别商品存在冒用商品条码、使用已注销或过期商品条码以及用店内码商品条码现象,执法人员做了现场调查笔录和登记,并将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落实罚款整改的相关处理。本着服务企业的宗旨,执法人员及条码技术人员就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超市管理人员进行了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指导,要求销售商在经销的商品上架前认真查验、严格把关,从源头上保障商品条码应用的规范化。

 

商品条码是商品进入超级市场、POS扫描商店的入场券,是商品的“身份证”,不仅可以实现售货、仓储和订货的自动化管理,而且通过产、供、销信息系统,使销售信息及时为生产厂商所掌握,是制造商适时调整产品结构的技术保障。随着电子商务及移动数据平台的发展,商品条码又成为电商的“入场券”和“身份证”,消费者可直接利用手机扫描条码,获取产品信息,商超及生产企业规范使用商品条码的要求越来越高,也对条码市场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省市质监局将使条码检查活动常态化,维护条码市场的运营,做到条码领域“天天3·15 消费全无忧”!

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的前世今生

商品条码在国际上的管理机构是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溯本追源,国际上关于物品编码技术与标准的研究,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GS1的前身是由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和欧洲物品编码协会组成的。

 

美国首次应用条码进行零售结算

1970年,美国食品工业委员会首先在食品杂货业进行了条码应用的尝试。3年后,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UCC)选定UPC码制作为北美通用产品代码。

 

1974年,美国第一次尝试在连锁超市使用条码销售商品,实现了零售结算的自动化,标志着条码技术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UPC码的确定促进了条码在美国的应用。

 

欧洲物品编码工作发展完善

1976年,美国、加拿大在超市中成功应用了UPC系统。在此影响下,1977年,欧洲共同体开发出了与UPC码兼容的欧洲物品编码系统,简称EAN系统,并成立欧洲物品编码协会(EAN)。

 

随着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编码组织相继加入,1981年,欧洲物品编码协会更名为国际物品编码协会,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国际物品编码协会自成立以来,不断加强与美国统一编码委员会(UCC)的合作,先后两次达成EAN/UCC联盟协议,以共同开发管理EAN/UCC系统。

国际物品编码中心(GS1)成立 

转眼就到了2002年的11月26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与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UCC)正式合并。2005年正式更名为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在全球推广统一、通用的、包括产品、位置和服务的编码、数据载体技术以及电子数据交换技术的GS1系统。

 

至今,以商品条码为基础发展而来的GS1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商业、工业、产品质量跟踪溯源、物流、出版、医疗卫生、金融保险和服务行业,在国际经济贸易的快速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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