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条码是印刷品,易复制!发现假条码最高罚3万!!!
当您在超市选好商品付款时,收银员用扫描器对着商品条码轻轻一碰,所购商品的价格和数量就会立刻显示在收款机的屏幕上,这一快速便捷的收款方式已经被许多人熟知。家长们在给孩子买玩具时,不妨注意一下,玩具上是否标注了商品条码。有了商品条码这张“身份证”,商品就可以实现可追溯了,对于质量上无疑多了一层监管。
随检查人员在某大型超市看到,一知名品牌的玩具外包装上竟然标有三个条码,一个是商品条码,一个是店内码,还有一个是生产企业为便于管理对产品的自行编码。检查人员指出,规定要求,商品包装上只能使用一个合格的商品条码,如此在商品上滥用条码容易造成管理混乱。此外,还看到不少其他儿童玩具的外包装上都没有商品条码。对此,执法人员指出,大超市的玩具都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企业也都注册了商品条码,但有的并没有把条码标注在外包装上,这就是一种不规范行为。
经核准注册擅自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伪造、变造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冒用他人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使用已失效或已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等行为,将被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经销企业可以制作与该商品条码相同编码的条码标签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以保证扫描使用,但不得以店内条码替换、覆盖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店内条码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的,将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