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分配 GLN?
GLN 应由定义支持其业务运营的方/位置的一方分配。 如果 GLN 用于识别法人实体、职能、物理位置和/或数字位置的组合,则所有适用规则均应适用。
▪ 法人实体:将GLN 分配给法人实体是该法人实体本身或属于同一组织的其他法人实体的责任。 如果组织内的多个法人实体已获得 GS1 公司前缀许可,各方应协调 GLN 分配。
▪ 职能:确定自己的内部职能以支持其业务运营的组织负责分配 GLN。当在交易中将自己表示为法人实体或职能时,组织应仅使用该组织已许可的 GLN。 这意味着一个组织不得使用另一个组织的 GLN 来代表自己作为一方。

物理位置:物理位置的所有者或主要用户负责分配 GLN。当一方将 GLN 分配给他们不拥有的位置时,该方应通知该位置的所有者和/或主要用户。 各方应使用由其自己的组织、位置所有者或直接参与指定交易的业务合作伙伴的主要用户分配的 GLN。 一方不得使用与其业务关系不直接相关的组织分配的 GLN。
▪ 数字位置:数字位置的所有者或主要用户负责分配G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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