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码备案的各单位:

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在国内生产或代理销售商品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的,生产者或代理者应当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并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备案。

否则,将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不改的,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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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条码备案需要提供资料:(产地在国内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国内公司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境外公司名下的商标注册证书

3.一款产品包装实物图(全面图)

注意

特别要求:境内外公司需要提供关系证明如母子公司关系或者总分公司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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