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均申请了厂商识别代码,请问这两家公司共同合作开发的新产品,应使用哪家公司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

答:哪一家公司对此产品承担质量责任,就使用哪家公司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如果这两个公司为委托生产的关系,则应使用委托方的条码。

A公司拥有商标,产品由B公司生产,请问应使用哪家公司的条码?

答:B公司。产品所有者是谁就用谁的条码,如果这两个公司存在委托生产的关系,应当使用委托方的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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