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门:
“扫一扫”软件并非官方数据,不足采信。
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说,条形码是全球唯一性的“身份证”,企业申请商品条形码,需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再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在各省(市、自治区)的分支机构申请,最后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核发。手机上的扫码软件都是软件商自行开发的,软件开发商则通过采集条形码信息,实现扫码查询的功能,并非官方数据,不足采信。扫码软件“扫一扫”扫描商品显示“未找到该商品”,并不证明该商品就是假冒伪劣产品。辨别条形码的真假执法部门有专门的检测工具,检测工具才能鉴定条形码的真假。
该负责人还说,目前我省并未出台商品必须在标识中标注商品条形码的规定,企业可自愿申请商品条形码,也就是说如果我省生产的商品没有条形码的标识,也并不意味着是假冒伪劣产品。
据了解,国家《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中并没有要求哪些商品必须使用商品条码,但是近年来各地出台的有地方性法规,比如江苏、宁夏、重庆、四川、湖北、广东、广西等多个省市区的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在本地生产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儿童玩具等产品必须使用条形码。